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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89312002

其他除草劑原體

除巴拉刈原體(38089311003)以外的除草劑原體,如嘉磷塞(草脫靈)等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2.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 405

    進口農藥:(一)農藥成品應檢附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核發之農藥許可證及農藥販賣業執照影本(二)農藥原體限由農藥製造業者進口,應檢附農藥(製造)許可證及農藥(原體輸入)許可證影本(三)非農藥許可證持有者,應加附持有者之授權文件,或於農藥許可證影本上加蓋授權使用之章戳。

    相關法律
    農藥管理法 第 9 條 第 45 條
    適用條文 第 9 條

    農藥之製造、加工或輸入,除本法另有規定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不列管之農藥者外,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發給許可證。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農藥前,除公告不列管者外,應先經農業部核准登記並取得農藥許可證;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屬偽農藥,輸入禁用農藥者最重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七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45 條

    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禁用農藥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七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看全文 ›

    查看 農藥管理法 ›
    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 3 條
    適用條文 第 3 條

    農藥許可證類別分為下列四種: 一、成品農藥輸入。 二、成品農藥加工。 三、農藥原體輸入。 四、農藥原體製造。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農藥前須依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申請對應類別之農藥許可證(成品農藥輸入或農藥原體輸入),農藥原體並限由農藥生產業者輸入,取得許可證後始得辦理進口。

    查看 農藥許可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7,122.58 公噸 97.74%
  2. 日本 87.70 公噸 1.20%
  3. 印度 67.37 公噸 0.92%
  4. 英國 3.00 公噸 0.04%
  5. 美國 2.57 公噸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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