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11000100
比重小於0.94之線性聚乙烯,初級狀態
線性聚乙烯:LLDPE低密度PE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2.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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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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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填充母料 Plastic Fillers、#PE-1,顆粒狀 2013-07-18
申報貨品:透明填充母料 Plastic Fillers、#PE-1,顆粒狀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及說明,為70%碳酸鈣填充料+20%低密度聚乙烯+10%潤滑劑、分散劑、抗氧化劑之透明填充料,符合第39章初級狀態之詮釋,另參據CROSS美國海關(HQ 962505)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901.10.00.10-0。
材質成分:70% 碳酸鈣填充料+20%低密度聚乙烯(LLDPE)+10%潤滑劑、分散劑、抗氧化劑 鑑定方法:工廠提供之廠檢證明,依QB1126-91之質量要求
功能用途:可使用上述材料(無需改變工廠加工工藝),添加10%~15%入一般塑膠材料中混合加工製成塑膠類商品(例如:薄膜、塑膠袋等),降低成本,減少塑膠使用量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沙烏地阿拉伯 53,895.75 公噸 30.74%
- 美國 37,278.48 公噸 21.26%
- 卡達 21,894.00 公噸 12.49%
- 阿曼 11,493.63 公噸 6.55%
-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10,427.98 公噸 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