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211310101 聚胺基甲酸乙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

貼合PU板:紡織物強化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PU SYNTHETIC LEATHER/厚度0.9mm~1.1m/m、有效寬度55~56in、表面聚氨酯樹脂塗層平坦 產品重量:430±40g/㎡(2017-07-20)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檢附貨樣及資料說明,貨名為PU SYNTHETIC LEATHER,材質為55-60%聚氨酯樹酯、40-45%聚酯纖維,係為PU樹脂塗佈於短纖不織布上,PU材質成發泡狀,底層不織布屬加強用,參據HS註解第39章總則塑膠與紡織品之組合(d)及對稅則第392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921.13.10.10-1「聚胺基甲酸乙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 材質成分::55~60%聚氨酯樹脂、40~45%無紡布(不織布) 底布種類:無紡布(不織布);成份為100%聚脂纖維、短纖 功能用途::將此PU合成皮表面再壓花、貼合客戶需要的紋路、色水及手感,加工完成的成品用於鞋面革,皮包用材 發文文號 106AA0442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1,136.50 公噸 95.65%
  2. 日本 44.29 公噸 3.73%
  3. 比利時 3.83 公噸 0.32%
  4. 中華民國 1.40 公噸 0.12%
  5. 越南 1.07 公噸 0.09%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39211110005 聚苯乙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
  • 39211121002 苯乙烯聚合物製電容器用金屬化薄膜,留有未鍍邊,總寬度不超過100公厘,總厚度在0.025公厘以下者
  • 39211129004 其他苯乙烯聚合物製多孔性薄膜、箔,厚度不超過0.25公厘者
  • 39211210102 聚氯乙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
  • 39211210905 其他聚氯乙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
  • 39211221001 電容器用金屬化氯乙烯聚合物製多孔性薄膜,留有未鍍邊,總寬度不超過100公厘,總厚度在0.025公厘以下者
  • 39211229003 其他氯乙烯聚合物製多孔性薄膜、箔,厚度不超過0.25公厘者
  • 39211310904 其他聚胺基甲酸乙酯多孔性板、片及扁條
  • 39211321000 電容器用金屬化聚胺基甲酸乙酯製多孔性薄膜,留有未鍍邊,總寬度不超過100公厘,總厚度在0.025公厘以下者
  • 39211329002 其他聚胺基甲酸乙酯製多孔性薄膜、箔,厚度不超過0.25公厘者
  • 39211400004 再生纖維素多孔性板、片、薄膜、箔及扁條
  • 39211910007 其他塑膠製多孔性板、片及扁條
  • 39211920005 其他塑膠製多孔性薄膜、箔,厚度不超過0.25公厘者
  • 39219010107 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板、片及扁條,與紡織物貼合(其紡織物僅作為強化功能),且含紡織物重量超過30%者
  • 39219010900 其他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板、片及扁條
  • 39219030005 樹脂預浸材料,呈板、片型態者
  • 39219040003 離子交換膜或片
  • 39219090002 其他塑膠製板、片、薄膜、箔及扁條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39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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