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21000004
竹炭,不論是否壓縮而成者
竹炭:竹製木炭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SZ,MH)
第三欄
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華盛頓公約(CITES)別表第2 第35之2 — 受保護木材
部分
CITES 附錄木材(如紅木 Dalbergia/黃檀屬、檀香紫檀、沉香 Aquilaria 等)原木與製材,出口需輸出承認。 (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Bamboo Charcoal 竹炭粉;規格如附件二 2014-05-22
申報貨品:Bamboo Charcoal 竹炭粉;規格如附件二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為竹碳粉,根據申請人補充資料,其製造流程僅有碳化,而無活化,比表面積亦在385㎡/g以下,非活性碳,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4402.10.00.00-4「竹炭,不論是否壓縮而成者」。
材質成分:Charcoal 100% CAS#7440-44-0 檢驗方法:ASTM D1762,D2015
功能用途:粉末原料/化妝品用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892.71 公噸 96.48%
- 印尼 32.56 公噸 3.52%
- 印度 0.04 公噸 0.00%
- 日本 0.00 公噸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