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239000393 其他塗膠或塗接著劑之紙,切成一定尺寸,成條或成捲

膠紙:裁切成條成捲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1,987.77 公噸 84.99%
  2. 日本 325.09 公噸 13.90%
  3. 新加坡 19.53 公噸 0.83%
  4. 馬來西亞 3.13 公噸 0.13%
  5. 美國 2.22 公噸 0.09%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48232000003 過濾紙及紙板,切成一定尺寸
  • 48234000009 已印刷自動紀錄機用之成捲、成張或盤狀紀錄紙
  • 48236100003 紙或紙板製之盤、碟、杯及其類似品,竹製者
  • 48236900005 其他紙或紙板製之盤、碟、杯及其類似品
  • 48237000002 紙漿之模製或壓製品
  • 48239000106 絕緣用紙帶或紙板(絕緣阻抗1000000000歐姆以上)
  • 48239000204 以紙或紙板為底而製成之地覆蓋物,不論是否切成一定尺寸
  • 48239000311 自黏性之紙,切成一定尺寸,成條或成捲
  • 48239000400 紙製濾袋或濾紙製品(第4823.20目除外)
  • 48239000909 其他切成一定尺寸或形狀之紙、紙板、纖維素胎及纖維素紙;其他以紙漿、紙、紙板、纖維素胎或纖維素紙所製之物品
  • 48010000003 捲筒或平版之印報紙
  • 48021000108 手工製宣紙,未塗佈,捲筒或平版
  • 48021000206 手工製鈔票紙,捲筒或平版
  • 48021000901 其他手工製紙及紙板,未塗佈,捲筒或平板
  • 48022000008 供製感光、感熱或感電紙或紙板用之原紙及原紙板,捲筒或平版
  • 48024000004 壁紙之原紙,捲筒或平版
  • 48025400007 書寫、印刷或其他製圖用紙及紙板,未塗佈,捲筒或平版,每平方公尺重量不及40公克者
  • 48025510004 書寫、印刷或其他製圖用紙及紙板,未塗佈,捲筒,寬度為15公分及以下,每平方公尺重量在40公克及以上,但不超過150公克者
  • 48025590007 其他書寫、印刷或其他製圖用紙及紙板,未塗佈,捲筒,每平方公尺重量在40公克及以上,但不超過150公克者
  • 48025610003 書寫、印刷或其他製圖用紙及紙板,未塗佈,平版,不摺疊時,任一邊均不及150公厘,每平方公尺重量在40公克及以上,但不超過150公克者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48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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