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50000921
已加工但未紡製之椰殼纖維、麻蕉纖維(馬尼拉麻或麻蕉纖維)、苧麻纖維及未列名之其他供紡織用植物纖維;此類纖維束、絨及廢料(包括廢紗及經拉鬆處理之回收纖維)
植物纖維:加工未紡其他纖維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3.7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Coco Fibre Natural 天然椰子纖維 型號:PC08 天然乾燥、無漂白 2016-08-16
申報貨品:Coco Fibre Natural 天然椰子纖維 型號:PC08 天然乾燥、無漂白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物「天然椰子纖維 型號:PC08」,依檢附資料,係由天然椰子去除果肉後,再經清洗、曬乾、取出纖維及使用化學藥劑去除雜質等步驟後所得,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5305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305.00.00.92-1「已加工但未紡製之椰殼纖維、麻蕉纖維(馬尼拉麻或麻蕉纖維)、苧麻纖維及未列名之其他供紡織用植物纖維;此類纖維束、絨及廢料(包括廢紗及經拉鬆處理之回收纖維)」。
材質成分:天然椰子纖維 100%
功能用途:寵物鳥玩具的配件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印度 425.93 公噸 46.51%
- 斯里蘭卡 331.88 公噸 36.24%
- 越南 156.50 公噸 17.09%
- 印尼 1.41 公噸 0.15%
- 中華民國 0.05 公噸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