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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71000908

其他高強力尼龍或其他聚醯胺或聚酯紗製之梭織物

除防彈梭織物(54071000105)以外的高強力尼龍/聚醯胺或聚酯紗製梭織物,如工業輸送帶/傘布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 MW0

    大陸物品不准輸入。

    相關法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40 條
    適用條文 第 40 條

    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大陸物品原則上不准輸入臺灣地區,僅經主管機關公告准許之項目始得輸入;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須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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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 7 條
    適用條文 第 7 條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除主管機關公告准許之項目外,大陸地區物品不得輸入臺灣地區;輸入前應確認該品項屬准許輸入項目並符合所定輸入條件。

    查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
    貿易法 第 15 條 第 28 條
    適用條文 第 15 條

    出進口人輸出入貨品經核發輸出入許可證者,應依許可證內容辦理輸出入。 貨品輸出入許可證之核發、更改與有效期限、產地標示、商標申報、來源識別或來源識別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本貨品屬大陸物品不准輸入項目,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逕行報運進口;違反禁止或管制規定擅自輸入者,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入貨品。

    違反罰則 第 28 條

    出進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得予以警告、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 一、違反第五條規定,與禁止或管制國家或地區為貿易行為。 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暫停貨品輸出入行為或其他必要措施。 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限制輸出入貨品之規定。 四、違反第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輸出或未經取得出口國之許可文件輸入。 五、違反… 看全文 ›

    查看 貿易法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3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Anti-penetration strobel SSI 1700 (鞋用防穿刺中底布,型號:SSI... 2018-02-02

    申報貨品:Anti-penetration strobel SSI 1700 (鞋用防穿刺中底布,型號:SSI 1700)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資料及樣品係為聚酯纖維(非加工絲)梭織布塗覆丙烯酸樹脂依產品所需厚度貼合而成之鞋用防穿刺中底布,其聚酯纖維強力大於75cN/tex,屬高強力聚酯梭織物,塗布之丙烯酸樹酯無法以肉眼辨識,依據稅則第59章章註二(甲)規定,並參據HS註解第5903節詮釋及依據解釋準則一、六(準用第11類類註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407.10.00.90-8。

    材質成分:聚酯梭織布3280g(平方米)、塗覆丙烯酸樹脂820g(平方米),共計4100g每平方米 其中聚酯纖維為非加工絲且強力大於75cN/tex

    功能用途:鞋用防穿刺中底布,主要用於工作鞋或安全鞋用

    發文文號 107AA0099

  • AIRBAG FABRIC(車用安全氣囊布) PET 420DENIER(公制單位) Uncoated (... 2013-11-22

    申報貨品:AIRBAG FABRIC(車用安全氣囊布) PET 420DENIER(公制單位) Uncoated (經緯密度) 46x46~72x72等規格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樣品與資料,係為FDY PET 420D 高強力紗製成之梭織布,成捲包裝,未裁切,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5407.10.00.90-8號。

    材質成分:材質:PET /鑑定方法:如附件氣囊布規格/樣品請參考附件樣品

    功能用途:功能用途:安全氣囊布使用在車用安全氣囊模組,作為阻隔空氣且瞬間充氣之球型氣囊袋,以保護頭部、身體部位之產品。 設計種類分為:DAB駕駛座、PAB乘客座、SAB側撞、CAB窗邊幕簾式等設計,使用的規格分為客戶指定及國內自行開發設計等兩大類。

    發文文號 102DA0184

  • AIRBAG FABRIC(車用安全氣囊布)、NEW STYLE(新開發車型規格,未編... 2012-06-26

    申報貨品:AIRBAG FABRIC(車用安全氣囊布)、NEW STYLE(新開發車型規格,未編號)、420 DENIER(公制單位) THREAD COUNT:52×50(經緯密度)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之資料及貨樣,係使用PA66 420D高強力紗所製成之梭織布,表面未塗佈,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5407.10.00.90-8號。

    材質成分:材質:PA66 鑑定方法:如附件材質證明及氣囊布規格 樣品請參考附件樣品

    功能用途:功能用途:安全氣囊布使用在車用安全氣囊模組,作為阻隔空氣且瞬間充氣之球型氣囊袋,以保護頭部、身體部位之產品。 設計種類分為:DAB駕駛座、PAB乘客座、SAB側撞、CAB窗邊幕簾式等設計,使用的規格分為客戶指定及國內自行開發設計等兩大類。

    發文文號 101DA0050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106.33 公噸 85.85%
  2. 中華民國 5.11 公噸 4.12%
  3. 南韓 4.22 公噸 3.41%
  4. 荷蘭 4.02 公噸 3.25%
  5. 美國 1.30 公噸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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