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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39090004

其他合成纖維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處理以供紡製用者

除芳香聚醯胺(55031100009)/聚酯(55032)/壓克力(55033)/聚丙烯(55034)/研磨材(55039010001)以外的未梳合成短纖,如PE/PTT棉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CN,NZ,SG)
第三欄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3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高分子量聚乙烯短纖 2016-03-03

    申報貨品:高分子量聚乙烯短纖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高分子量聚乙烯短纖」,依檢附資料及貨樣為100%聚乙烯纖維棉,未初梳或精梳,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550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503.90.90.00-4「其他合成纖維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處理以供紡製用者」。

    材質成分:100% 高分子聚乙烯(HPPE,high-performance polyethylene)

    功能用途:與其它纖維混紡成紗

    發文文號 105AA0154

  • 水溶性聚乙烯醇纖維棉(polyvinyl alcohol fiber) 1.2 denier/38mm 9... 2011-03-14

    申報貨品:水溶性聚乙烯醇纖維棉(polyvinyl alcohol fiber) 1.2 denier/38mm 9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主要成分為polyvinyl alcohol、細度1.2 denier、長度38mm,參據H.S註解第550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503.90.90.00-4。

    材質成分:polyvinyl alcohol CAS NO:9002-89-5 分子式:[C2H4O]n

    功能用途:PVA纖維棉具有良好的水溶性能、機械性能以及耐氣候性良好,且具有自然生物降解性;PVA纖維溶解于水後能自然生物降解或在活性污泥中迅速降解,對環境不產生任何污染(詳如附件)

    發文文號 100AA0216

  • BICOMPONENT FIBER PE/PET ETC226FDL (2.2dtex × 38mm) 2010-10-07

    申報貨品:BICOMPONENT FIBER PE/PET ETC226FDL (2.2dtex × 38m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主要成分為49.8%PE、細度2.2dtex、長度38mm,參據H.S註解有關稅則第5503節首段之詮釋「本節所指之纖維係按本章註解總則所述之方法製造(人造纖維棉通常經由噴絲頭中的幾千個小孔射出;很多噴絲頭所生產出的無數單絲集合起來就成為絲束,這些絲束可立即或經過各種處理工程(洗滌、漂白、染色等)後,經延伸再切斷成短纖維…)」,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5503.90.90.00-4「其他合成纖維棉、未初梳、未精梳或未另行處理以供紡製用者」。

    材質成分:PE 49.8% 整理劑:0.4% PET 43.824% MB(氧化鈦母料) 5.976%

    功能用途:生產不織布用途

    發文文號 099AA050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1,142.32 公噸 41.19%
  2. 南韓 1,081.63 公噸 39.00%
  3. 日本 381.62 公噸 13.76%
  4. 泰國 56.03 公噸 2.02%
  5. 中華民國 44.43 公噸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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