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21000003
羊毛或動物細毛製女用或女童用大衣、駕車外套、披肩、斗蓬、附有頭巾之禦寒外套(包括滑雪夾克)、風衣、擋風夾克及類似品,針織或鈎針織者
針織女大衣:毛製外套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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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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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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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IES'65% WOOL 35% POLYESTER KNITTED JACKETS 圖樣型號:04-37381... 2013-07-08
申報貨品:LADIES'65% WOOL 35% POLYESTER KNITTED JACKETS 圖樣型號:04-373815 規格:S 女用/聚酯纖維.羊毛製針織外套.翻領/拉鍊+釦子式全開襟/袖口有羅紋縮口設計/下擺無羅紋縮口,有拉繩設計/有內裡(不含帽子)
分類理由:本案依檢附樣品、資料及申請人102年6月4日補充說明,係表布為針織毛圈織物(基底:35% POLYESTER,毛圈:65% WOOL)製成之女用針織外套(翻領/拉鍊+釦子式全開襟/袖口有羅紋縮口/下擺無羅紋縮口,有拉繩設計)。參據HS註解第11類目註2(B)(b)及第6102節之詮釋,宜按表布毛圈材質為WOOL,歸列貨品分類號列6102.10.00.00-3「羊毛或動物細毛製女用或女童用大衣、駕車外套、披肩、斗蓬、附有頭巾之禦寒外套(包括滑雪夾克)、風衣、擋風夾克及類似品,針織…」。
材質成分:表布面料組成分:此布料(絨布)是由基底35% POLYESTER與毛圈:65% WOOL所組合 內裡:100% POLYESTER WOVEN
功能用途:禦寒/零售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7.88 公噸 79.48%
- 義大利 1.39 公噸 6.18%
- 泰國 0.50 公噸 2.23%
- 越南 0.45 公噸 2.01%
- 加拿大 0.39 公噸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