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73010007 鐵或非合金鋼製線,鍍或塗其他卑金屬者,以重量計含碳量小於0.25%
鋼線:非合金鋼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特定有害廢棄物等輸出入規制法 別表第2 第36(巴塞爾公約)— 鋼鐵廢料(部分):受污染或屬巴塞爾附件之鋼鐵廢料須輸出承認+環境大臣確認;一般潔淨鋼鐵廢料多不受控,須逐案判定。(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MP1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應向國際貿易署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適用條文 第 40 條 — 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一律以進口論。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適用條文 第 7 條 —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准許項目及輸入條件,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未符合條件者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適用條文 第 6 條 — 依本法規定限制輸入之下列貨品,貿易署應就其貨品名稱及輸入規定,彙編限制輸入貨品表,公告辦理之:
一、本法第五條所指特定國家或地區產製之貨品。
二、本法第六條採取必要措施限制輸入之貨品。
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限制輸入之貨品。
四、本法第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五、本法第十六條採取輸入配額之貨品。
六、本法第十八條因進口救濟採取限制輸入之貨品。
輸入限制…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輸入採有條件准許,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限制輸入貨品表所列輸入規定辦理;列有特別規定代號者,須另檢附指定主管機關之文件方得進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5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CP線(銅包鋼鍍錫線) 0.5(2015-04-29)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為CP線(銅包鋼鍍錫線),鋼線部分成分為C 0.08%、Si 0.1%、Mn 0.6%、P 0.031%、S 0.035%,製造過程為非合金鋼線鍍銅再鍍錫,參據(094)高預字第205號及H.S.註解稅則第721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217.30.10.00-7。 材質成分::如附表 功能用途::用於端子線製造之材料 發文文號 104AA0271
- 申報貨品::銅包鋼線 線徑0.643mm(內含化學成分:C≦0.07%、Si≦0.02%、Mn≦0.35%、P≦0.2%、S≦0.2%)(2012-05-1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之說明,係屬銅包鋼線、線徑0.643mm(內含化學成分:C≦0.07%、Si≦0.02%、Mn≦0.35%、P≦0.2%、S≦0.2%),非屬絕緣電線(漆包線),繞成捲盤狀,參據HS中文註解第72章章註1(o)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217.30.10.00-7。 材質成分::鋼線鍍上一層銅質(含銅量9%、含鋼量91%)如附件1 功能用途::供喇叭線,同軸線使用 發文文號 101AA0416
- 申報貨品::銅包鋼線 線徑1.0mm(內含化學成分:C≦0.07%、Si≦0.02%、Mn≦0.35%、P≦0.2%、S≦0.2%)(2012-05-1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之說明,係屬銅包鋼線、線徑1.0mm(內含化學成分:C≦0.07%、Si≦0.02%、Mn≦0.35%、P≦0.2%、S≦0.2%),非屬絕緣電線(漆包線),繞成捲盤狀,參據HS中文註解第72章章註1(o)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217.30.10.00-7。 材質成分::鋼線鍍上一層銅質(含銅量9%、含鋼量91%)如附件1 功能用途::供喇叭線,同軸線使用 發文文號 101AA0417
- 申報貨品::鍍銅鐵線 ∮1.02、0.584/mm(2008-09-19)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成分表、製程所載為低碳鋼鐵線鍍其他卑金屬(未絕緣),以捆或軸裝,符合HS第72章章註一(卯)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7217.30.10.00-7號。 材質成分::鐵占餘量 銅占 5%~25% 鐵線型號:M6-1 成份如下:C 0.04%、P 0.07%、Mn 0.21%、S 0.02%、Fe 餘量 功能用途::電線電纜用芯線或編織線 發文文號 097AA0573
- 申報貨品::COPPER CLAD STEEL WIRE 型號:21%IACS、30%IACS、40%IACS 直徑(mm):0.25、0.5、0.63、0.81、1.02、1.63(2008-09-1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及補充說明,係銅帶包覆鋼芯線,成銅包鋼線(非漆包線),供通訊用導體,進口時若確認非屬絕緣電線(第8544節),且符合H.S.稅則第72章章註一(卯)線之詮釋者,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217.30.10.00-7。 材質成分::鋼線:70~80%、銅:30~20% 鋼線成分(%):C:0.05、Mn:0.25、P:0.005、S:0.018 功能用途::通訊用導體(進口後再包覆PVC或PE,非漆包線) 發文文號 097BA248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666.56 公噸 63.36%
- 越南 301.72 公噸 28.68%
- 馬來西亞 50.00 公噸 4.75%
- 德國 31.20 公噸 2.97%
- 南韓 2.12 公噸 0.2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快遞單號預報
請輸入快遞單號
在政府海關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