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01000009
貯藏任何材料(壓縮或液化氣體除外)用之鋼鐵製容槽、箱、圓桶、罐、盒及類似容器,其容量50公升及以上但不超過300公升,不論是否經襯裏或隔熱,但無機械及熱力設備者
桶罐箱:運輸包裝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6%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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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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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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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砂桶、HY6015、規格700Φ(m/m)x550(m/m)高、容積211公升 2013-12-05
申報貨品:浮砂桶、HY6015、規格700Φ(m/m)x550(m/m)高、容積211公升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係為容積211公升之鐵桶,材質為SS41鐵材,係供精密鑄造浮砂用,參據H.S.中文註解第7310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7310.10.00.00-9號;惟建議修正中文貨名為「浮砂空桶」。
材質成分:SS41鐵材、板金、電焊。 只製成鐵桶,不附高風量 風機。(沒有電機馬達)
功能用途:功能:將馬來砂等耐火材料,利用高風量風機(本機台不含)將其浮動至馬來砂鬆軟。/用途:精密鑄造工藝用來浮砂。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日本 657.81 公噸 40.17%
- 中國大陸 518.22 公噸 31.64%
- 南韓 325.53 公噸 19.88%
- 瑞士 51.78 公噸 3.16%
- 美國 46.73 公噸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