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61111008
長方形(包括正方形)鋁板及片,厚度超過0.2公厘者,經鍍面、塗面或護面者
鋁:板片帶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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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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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有害廢棄物等輸出入規制法 別表第2 第36(巴塞爾公約)— 鋁廢料
部分
鋁廢料中屬巴塞爾管制者,出口需輸出承認+環境大臣確認。 (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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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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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1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應向國際貿易署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
相關法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40 條
適用條文 第 40 條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看全文 ›
輔助說明查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一律以進口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 7 條
適用條文 第 7 條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看全文 ›
輔助說明查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准許項目及輸入條件,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未符合條件者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第 6 條
適用條文 第 6 條依本法規定限制輸入之下列貨品,貿易署應就其貨品名稱及輸入規定,彙編限制輸入貨品表,公告辦理之: 一、本法第五條所指特定國家或地區產製之貨品。 二、本法第六條採取必要措施限制輸入之貨品。 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限制輸入之貨品。 四、本法第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五、本法第十六條採取輸入配額之貨品。 六、本法第十八條因進口救濟採取限制輸入之貨品。 輸入限制… 看全文 ›
輔助說明查看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大陸物品輸入採有條件准許,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限制輸入貨品表所列輸入規定辦理;列有特別規定代號者,須另檢附指定主管機關之文件方得進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4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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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導熱鋁基覆銅板(厚度為1.1mm or 1.6mm) 2016-07-21
申報貨品:高導熱鋁基覆銅板(厚度為1.1mm or 1.6mm)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高導熱鋁基覆銅板」,成分組成為第一層銅箔35μm,中層超薄導熱絕緣層50μm及陶瓷晶體薄膜15μm,底層鋁板1.1~1.6mm,係用於印刷電路板,依據稅則第15類類註7及解釋準則三(乙)規定,本案應以鋁板為主要特徵,鋁板之材質係鋁(非合金),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7606節之詮釋,並參據(104)基預字第0427號稅則預先審核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606.11.11.00-8「長方形(包括正方形)鋁板及片,厚度超過0.2公厘者,經鍍面、塗面或護面者」。
材質成分:鋁板1050 Si 0.25%以下、Fe 0.40%以下、Cu 0.05%以下、Mn 0.05%以下、Mg 0.05%以下、Zn 0.05%以下 Ga.V.Ni.B.Zr等 0.05%以下、Ti 0.03%以下、各別 0.03%以下 板材厚度: 1.1MM鋁板厚度90.91%、超薄導熱絕緣層厚度4.55%、陶瓷晶體厚度1.36%、銅箔線路層厚度3.18% 1.6MM鋁板厚度93.75%、超薄導熱絕緣層厚度3.13%、陶瓷晶體厚度0.94%、銅箔線路層厚度2.19%
功能用途:售予印刷電路板板廠,板廠根據燈具廠燈源設計做出電路與需求外型交給燈具廠做成光源板,再裝至燈具上為最終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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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塑複合板,1220×2440×3.0(mm) 2014-03-26
申報貨品:鋁塑複合板,1220×2440×3.0(m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資料及廠商補述,係用於室內裝修用之鋁塑複合板,表面為經處理及塗層烤漆之純鋁製品(依其製作標準GB/T22412-2008,單片鋁之公稱尺寸0.21mm以上),芯層為聚乙烯塑膠板,總厚度3公厘,表面鋁層具有該項貨品之主要特徵,依解釋準則三(乙)規定,歸列稅則第76章,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7606.11.11.00-8號。
材質成分:純鋁片14.5%、聚乙烯85.5%
功能用途:車內裝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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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漆鋁平板(1050-H14)、L2440mm × W1220mm × T0.5mm 2011-06-02
申報貨品:烤漆鋁平板(1050-H14)、L2440mm × W1220mm × T0.5m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烤漆鋁平板(1050-H14),依其檢附資料說明,材質為鋁(非合金)、且經烤漆防氧化處理製成,做為填縫防風用(鋁板0.498mm+烤漆0.002mm)。參據HS中文註解對第7606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606.11.11.00-8。
材質成分:成份為鋁合金,厚度為0.498mm,烤漆厚度為0.002mm,烤漆成份為樹脂烤漆
功能用途:填縫用阻絕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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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基覆銅箔板 ALUMINUM SUBSTRATE COPPER CLAD LAMINATE 型號:HA40... 2010-11-05
申報貨品:鋁基覆銅箔板 ALUMINUM SUBSTRATE COPPER CLAD LAMINATE 型號:HA40 規格:1.5mm以下 長:50公分 寬:60公分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之樣品、貨品名稱、規格、材質、成分、加工製造概述、功能/用途及其他資料等之說明,為以玻璃纖維環氧樹脂及鋁(含量99.6%)為襯之精煉銅(含量99.96%)箔基板,其中鋁板之材質係鋁(非合金),且其厚度為1.5公厘,逾0.2公厘,依H.S解中文版P.943第15類類註7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606.11.11.00-8。
材質成分:鋁合金(Aluminum) 83~92%、銅箔(copper) 5~9% 環氧樹脂層壓板(Epoxy laminate) 3~8%
功能用途:功能:鋁基層是整個結構的支撐和熱量的發散,材料為鋁合金,具有良好的導熱性,電氣絕緣性能佳、具有機械加工性能及更好的機械耐久力、可降低產品運行溫度,延長產品壽命 用途:LED照明電路、電源電路、混合集成電路、固態繼電器等需要高散熱的領域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777.79 公噸 57.31%
- 越南 316.32 公噸 23.31%
- 日本 88.43 公噸 6.52%
- 德國 82.80 公噸 6.10%
- 奧地利 71.41 公噸 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