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71190001 其他鋁箔,經軋製但未進一步加工者,其厚度不超過0.2公厘者
鋁箔:極薄鋁片,用於食品包裝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6.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特定有害廢棄物等輸出入規制法 別表第2 第36(巴塞爾公約)— 鋁廢料(部分):鋁廢料中屬巴塞爾管制者,出口需輸出承認+環境大臣確認。(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MP1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應向國際貿易署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適用條文 第 40 條 — 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一律以進口論。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適用條文 第 7 條 —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准許項目及輸入條件,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未符合條件者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適用條文 第 6 條 — 依本法規定限制輸入之下列貨品,貿易署應就其貨品名稱及輸入規定,彙編限制輸入貨品表,公告辦理之:
一、本法第五條所指特定國家或地區產製之貨品。
二、本法第六條採取必要措施限制輸入之貨品。
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限制輸入之貨品。
四、本法第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五、本法第十六條採取輸入配額之貨品。
六、本法第十八條因進口救濟採取限制輸入之貨品。
輸入限制… 輔助說明:大陸物品輸入採有條件准許,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限制輸入貨品表所列輸入規定辦理;列有特別規定代號者,須另檢附指定主管機關之文件方得進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4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鋁箔、W×T:610×0.15mm(Aluminum Foil、W×T:610×0.15mm)(2016-04-11)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鋁箔、W×T:610×0.15mm」,經核檢附說明書及貨樣,案貨經熔煉=>鑄軋=>冷軋=>退火=>冷軋=>箔軋=>分捲=>剪切=>包裝=>入庫等製程。參據HS中文版對第7607節詮釋,案貨加工製程符合第 7607.11目註,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7607.11.90.00-1號。 材質成分::供應商質量檢測報告如附件 功能用途::電池芯中的帶正電荷端 發文文號 105CA0086
- 申報貨品::鋁片-正極導片、W×T:3.0×0.12mm Tab, Aluminum, Electrode、W×T:3.0×0.12mm(2016-04-11) 分類理由::按 H.S 中文版第76章章註1.(d),依案貨之幾何形狀認定為「板、片、扁條及箔」,又因厚度未及0.2mm,爰稱之為箔;次按目註1(b),依案貨材料組成係屬鋁合金,是以,案貨宜歸列稅則號別第7607節。又H.S中文版第7607.11目註解略以:「除冷軋或熱軋外,本目所屬產品亦可經下列之加工或表面處理:…(2)修剪、剪切、切削成長方形(包括正方形)之形狀,例如將寬扁條切割成窄扁條。…(4)化學去油或沖洗。此乃當未經熱處理時適度地予以完成去除殘餘油劑。」查案貨未附襯且僅經裁切及除污、清洗程序,宜歸列貨品分類 材質成分::IQC報告如附件 功能用途::作為所生產成品電池芯,導電用的零件 發文文號 105CA0087
- 申報貨品::軟包鋁箔 1235-O 0.007×800mm(2015-10-14)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據檢附資料,係經軋製未經進一步加工之未襯鋁箔(型號1235-O),厚度0.007mm×長度800mm,鋁成分超過99.3%,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76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607.11.90.00-1「其他鋁箔,經軋製但未進一步加工者,其厚度不超過0.2公厘者」。 材質成分::GB/T 3190 光譜分析儀 硅(Si) 0.14%、鐵(Fe) 0.47%、銅(Cu) <0.01%、錳(Mn)<0.01%、鎂(Mg)<0.01%、鉻(Cr)<0.01% 鎳(Ni)<0.01%、鋅(Zn)<0.01%、鈦(Ti) 0.03%、餘量 Al 功能用途::食品包裝(固體/液體)、保溫材料、煙箔等 發文文號 104AA0600
- 申報貨品::鋁箔 110018 1.厚度 0.2mm以下 寬度 800mm以下 2.整卷,卷芯尺寸 直徑505mm,鋁厚度0.2mm以下 重量為1.8噸~2噸(2015-09-0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據檢附資料,係為鋁箔110018,鋁成分為99%,厚度0.2mm以下,寬度800mm以下,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76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607.11.90.00-1「其他鋁箔,經軋製但未進一步加工者,其厚度不超過0.2公厘者」。 材質成分::鋁 99% 功能用途::鑽孔散潤滑 發文文號 104AA0530
- 申報貨品::鋁箔 0.009mm(2015-07-2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據檢附資料,係以1100鋁軋製、退火之未襯鋁箔,厚度0.009mm,其鋁成分含量在99.0至99.9%,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76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607.11.90.00-1「其他鋁箔,經軋製但未進一步加工者,其厚度不超過0.2公厘者」。 材質成分::1100合金/GB3198-2010 功能用途::復合包裝 發文文號 104AA0428
- 申報貨品::鋁板 #1100 H18、厚度:100μm(2014-11-2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據檢附資料,來貨為鋁板#1100 H18,厚度為0.1MM,用途為電子加工散熱基材,參據(099基預字第0684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及H.S中文版註解第760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7607.11.90.00-1「其他鋁箔,經軋製但未進一步加工者,其厚度不超過0.2公厘者」。 材質成分::鋁#1100 功能用途::電子加工散熱基材 發文文號 103AA0759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5,030.79 公噸 72.34%
- 南韓 873.93 公噸 12.57%
- 日本 510.78 公噸 7.34%
- 泰國 367.86 公噸 5.29%
- 美國 113.25 公噸 1.63%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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