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83090005 其他臥式冷凍櫃,容量不超過800公升者
冷凍櫃:冷凍食品的儲存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3.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SZ)
- 第三欄
- 10%
稽徵代號:T*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工具機、泵、半導體製造設備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六抽屜低平台冷凍櫃 FTL-182DDAC 有效容積267L,箱內溫度範圍-23℃至-7℃(2012-09-0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資料說明,為六抽屜低平台冷凍櫃,有效容積267L,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418.30.90.00-5。 材質成分::冷凍櫃本體 Stainless 、 把手 Plastic 功能用途::強制空氣循環式壓縮機,業務用食材儲存 發文文號 101AA0657
- 申報貨品::四抽屜低平台冷凍櫃 FTL-140DDAC 220V~240V/50Hz 單相 制冷:390W 有效容積176L,箱內溫度範圍-23℃至-7℃(2012-09-0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資料說明,為四抽屜低平台冷凍櫃,有效容積176L,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418.30.90.00-5。 材質成分::冰箱本體 Stainless 、 把手 Plastic 功能用途::強制空氣循環式壓縮機,業務用食材儲存 發文文號 101AA0656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T* (T/T*)電器類 依條例 貨物稅條例第 11 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二、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 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 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十五。
三、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
四、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
五、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
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534.43 公噸 96.12%
- 馬來西亞 45.48 公噸 2.85%
- 丹麥 15.64 公噸 0.98%
- 義大利 0.51 公噸 0.03%
- 日本 0.30 公噸 0.02%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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