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85200004 能直接連接第8471節「自動資料處理系統」以及設計與其配合使用之其他監視器
監視器:顯示圖像的螢幕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3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工業電腦平台NY系列工業用監視器 、NYM15W-C1000(2018-04-13)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工業用監視器」參據檢附資料,係搭配工業電腦主機使用之觸控螢幕,亦可外接滑鼠及鍵盤,依解釋準則一及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28.52.00.00-4號。 功能用途::製造現場端的資料處理及機器控制 發文文號 107CA0115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VIZIO SmartCast™ P-Series™ 55” Class Ultra HD HDR XLED Pro™ Display 型號:P55-E1 規格:55寸4K顯示器(2018-03-2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VIZIO SmartCast P-Series 55”HDR XLED Pro Display」根據檢附資料,為55吋LEDLCD 平面顯示器,具4K Ultra HD畫面解析度、畫面更新率240Hz、對比度50M:1等顯示規格,無電視影 像調諧器(TV Tuner),內建5組HDMI、2組USB、1組色差端子(Component Video Connector)、 Ethernet jack等輸入介面,其中HDMI端子能直接連接第8471節「自動資料處理系統」及接受自動資 料處理機中央處理單 材質成分::55"LCD Panel、驅動IC、電路板、電源供應器、散熱風扇、線材、金屬支架、鋁合金/鐵件後殼等。 功能用途::LCD HDR數位顯示器是以LCD為構成畫面之發光元件、搭配驅動IC電路,及各項影像處理、儲存分配及傳送電路,並可結合電腦軟硬體、通訊及其他週邊設備而成之顯示設備。可用於接收個人電腦HDMI所傳送之視訊訊號,顯示文字、靜態圖像及動態影像等畫面使用 發文文號 107CA0088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LINK HMD 型號:2Q25100 規格:3.6"AMOLED 顯示面板 *2 197.69mm*116.6mm*167.33mm(2017-12-0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檢附資料,係利用USB端子接收影像訊號之虛擬實境(VR)頭戴顯示器,內含2個3.6吋解析度為1080X1200及90Hz之AMOLED顯示幕,顯示影像為其主要功能,USB端子屬資料處理系統所特有之資料傳輸介面,且案貨所顯示之VR影像係由整合於手機中之自動資料處理器中央處理單元圖形適配器所產生,符合HS註解第8528節相關詮釋,依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28.52.00.00-4號。 材質成分::AMOLED Display (Not LC) 功能用途::針對HTCU11所打造的VR顯示器,透過USB-C連線到HTC U11手機,直接由U11進行運算並撥放至顯示器 發文文號 106CA033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越南 1,890.57 公噸 74.16%
- 中國大陸 396.35 公噸 15.55%
- 南韓 237.69 公噸 9.32%
- 泰國 8.51 公噸 0.33%
- 中華民國 6.97 公噸 0.27%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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