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391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拍賣,因拍賣人拍板或依其他慣用之方法為賣定之表示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