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第 27 條|漁業|法|生效中
第 五 章|農業部|v1.0
最後修訂: 2021-02-03
漁會總幹事以外之聘任職員,由總幹事就漁會統一考試合格人員中聘任並指揮、監督。 前項聘任職員,應由中央主管機關督導全國漁會統一考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