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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404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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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404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三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記入交互計算之項目,得約定自記入之時起,附加利息。 由計算而生之差額,得請求自計算時起,支付利息。

📝 內容

記入交互計算之項目,得約定自記入之時起,附加利息。
由計算而生之差額,得請求自計算時起,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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