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防治法|第 65 條|海洋資源|法|生效中
第 九 章|海洋委員會|v1.0
生效日期: 2024-02-01|最後修訂: 2023-05-31
主管機關依本法受理各項申請之審查、許可及核發許可證,應收取審查費及證明書費等規費;其收費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