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8 條|基本法規|法|生效中
第 一 章|大陸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2-06-08
應於大陸地區送達司法文書或為必要之調查者,司法機關得囑託或委託第四條之機構或民間團體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