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44 條|基本法規|法|生效中
第 四 章|大陸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2-01-12
同一行為在香港或澳門已經裁判確定者,仍得依法處斷。但在香港或澳門已受刑之全部或一部執行者,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