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70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四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4-06-04
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資產證券化計畫之行為,或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時,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停止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