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101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十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4-06-04
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八條至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於特殊目的公司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