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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人工生殖法-第 7 條

📜
法律名稱
人工生殖法
📋
條款號
第 7 條
📂
分類
國民健康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
🏛️
Authority
衛生福利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01-03
📋 條文摘要

人工生殖機構於實施人工生殖或接受捐贈生殖細胞前,應就受術夫妻或捐贈人為下列之檢查及評估: 一、一般心理及生理狀況。 二、家族疾病史,包括本人、四親等以...

📝 內容

人工生殖機構於實施人工生殖或接受捐贈生殖細胞前,應就受術夫妻或捐贈人為下列之檢查及評估:
一、一般心理及生理狀況。
二、家族疾病史,包括本人、四親等以內血親之遺傳性疾病紀錄。
三、有礙生育健康之遺傳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前項之檢查及評估,應製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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