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第 11 條|產業|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8-12-19
主管機關於創新實驗期間,應將申請人名稱、創新實驗內容、期間、範圍、排除適用之法律、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及其他相關資訊,揭露於機關網站。核准申請人依前二條規定申請創新實驗之展延或變更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