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第 2 條|海洋資源|法|生效中
海洋委員會|v1.0
生效日期: 2024-01-01|最後修訂: 2023-06-21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海洋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