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746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二十四 節|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保證人不得主張前條之權利: 一、保證人拋棄前條之權利。 二、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 三、主債務人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