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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753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753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二十四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於主債務清償期屆滿後,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債權人於其期限內,向主債務人為審判上之請求。 債權人不於前項期限內向主債務人...

📝 內容

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於主債務清償期屆滿後,得定一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債權人於其期限內,向主債務人為審判上之請求。
債權人不於前項期限內向主債務人為審判上之請求者,保證人免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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