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 44 條|推動促參|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2-28
出售公地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辦理讓售並以投資契約未能於一定期間內簽訂為解除條件者,主辦機關於解除條件成就時,應立即通知出售公地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