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765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