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 2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0-10-19
本規則之適用範圍,依本法第三條規定。但未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之供公眾使用與公有建築物,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及本法第一百條規定之建築物,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