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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63 條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6-02-23
📋
條文摘要
建築物之防火應符合本章之規定。 本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之防火區,係指本法適用地區內,為防火安全之需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劃定之地區。 防火區內之建築...
📝 內容
建築物之防火應符合本章之規定。
本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之防火區,係指本法適用地區內,為防火安全之需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劃定之地區。
防火區內之建築物,除應符合本章規定外,並應依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規定辦理。
本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之防火區,係指本法適用地區內,為防火安全之需要,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劃定之地區。
防火區內之建築物,除應符合本章規定外,並應依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