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3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一 章/第 五 節|內政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6-02-23
地下建築物內之通風、空調設備,其在送風機側之風管,應設置直徑十五公分以上可開啟之圓形護蓋以供測量風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