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57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二 節|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29
左列房間,得免裝撒水頭: 一、洗手間、浴室、廁所。 二、室內太平梯間。 三、防火構造之電梯機械室。 四、防火構造之通信設備室及電腦室,具有其他有效滅火設備者。 五、貯存鋁粉、碳酸鈣、磷酸鈣、鈉、鉀、生石灰、鎂粉、過氧化鈉等遇水將發生危險之化學品倉庫或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