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59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二 節|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29
撒水頭放水量應依左列規定: 一、密閉濕式或乾式:每分鐘不得小於八十公升。 二、開放式:每分鐘不得小於一六○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