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 69 條|國土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三 節|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12-29
探測器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動作用接點,應裝置於密封之容器內,不得與外面空氣接觸。 二、氣溫降至攝氏零下十度時,其性能應不受影響。 三、底板應有充力之強度,裝置後不致因構造體變形而影響其性能。 四、探測器之動作,不得因熱氣流方向之不同,而有顯著之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