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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862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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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第 862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六 章/第 一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 第三人於抵押權設定前,就從物取得之權利,不受前項規定之影響。 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

📝 內容

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
第三人於抵押權設定前,就從物取得之權利,不受前項規定之影響。
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但其附加部分為獨立之物,如係於抵押權設定後附加者,準用第八百七十七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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