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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63 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63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八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內容

經核准辦理分期之受處罰人,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視同全部到期,尚未繳納之罰鍰,移送強制執行。

罰則

經核准辦理分期之受處罰人,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視同全部到期,尚未繳納之罰鍰,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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