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75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處罰機關對受理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儘速處結,並將處結情形於次月十五日前彙案回復原移送機關。但處罰機關與原移送機關有電腦連線作業者,其回復作業得以電子資料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