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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75 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75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十一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內容

處罰機關對受理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儘速處結,並將處結情形於次月十五日前彙案回復原移送機關。但處罰機關與原移送機關有電腦連線作業者,其回復作業得以電子資料處理之。

相關法律條文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 42 條(第 42 條)
  • 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第 8 條(第 8 條)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76 條(第 7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