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獎勵條例施行細則|第 7 條|人事|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國防部|v1.0
最後修訂: 2006-10-13
軍種獎章頒給規定,由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以下簡稱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以下簡稱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以下簡稱空軍司令部)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