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946 條|法律事務|法|生效中
第 十 章|法務部|v1.0
生效日期: 9999-12-31|最後修訂: 2021-01-20
占有之移轉,因占有物之交付而生效力。 前項移轉,準用第七百六十一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