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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國庫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4-12-26
📋 條文摘要

工業副產品為酒精時,應依本法及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取得酒精製造業許可執照後,始得銷售其副產之酒精。

📝 內容

工業副產品為酒精時,應依本法及菸酒業者申請設立及變更許可審查辦法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取得酒精製造業許可執照後,始得銷售其副產之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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