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24-5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2-21
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 5 規定,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者,應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