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 24-7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2-02-21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序文及第二款第二目之 1 所稱綜合所得總額,不包括納稅義務人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選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之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