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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1050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1050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二 章/第 五 節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 內容

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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