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第 13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7-02-16
國防部或其授權單位核發之軍用貨品核定單,採購應稅貨品有效期間為六個月,但採購之應稅貨品係改就主要機件課稅者,有效期間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