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貨品貨物稅免稅辦法|第 14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7-02-16
軍事機關、海巡署採購之軍用油料,由得標產製廠商憑國防部或其授權核定單位核定文件,免稅供應,並按月取其收貨證明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