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貨物稅折算課徵辦法|第 2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3-24
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除整臺(套)進口者,應照整臺(套)冷暖氣機課徵貨物稅外,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供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用之主機或冷媒壓縮機,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按主機或冷媒壓縮機之價格折算課徵貨物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