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49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第 四 章/第 二 節|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2-11
上年度已辦理結算申報,但經查帳核定貨品、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或副產品,有漏匿報者,應依稽徵機關查定之結存數量、金額為本期期初存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