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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9 條

📜
法律名稱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19 條
📂
分類
關務
📍
Hierarchy Path
第 三 章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2-09-23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已繳稅進口之貨物或國產貨物進儲供展覽物品之保稅倉庫參展時,應檢具清單,附加標記,列明廠牌、貨名、規格數量,報經海關監視關員會同倉庫業者核對無誤後進倉。...

📝 內容

已繳稅進口之貨物或國產貨物進儲供展覽物品之保稅倉庫參展時,應檢具清單,附加標記,列明廠牌、貨名、規格數量,報經海關監視關員會同倉庫業者核對無誤後進倉。參展完畢退運出倉時,應持憑原清單報經海關監視關員會同倉庫業者核對無誤後出倉。
未繳稅貨物參展完畢申請轉入同一關區之保稅倉庫儲存時,應依第四十七條規定辦理轉儲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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